审计办公室

审计室派驻现场机构。主要职责:组织实施雄安校区建设工程投资立项、勘察设计、招投标、合同签订、施工过程、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审计工作,对雄安校区建设中的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、评价和建议,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、施工合同、洽商变更、暂估价、工程款进度支付报告等出具审计意见,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,对设计概算、工程结算等出具审核报告,参与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争议索赔事项;明确建设工程审计的内容和要求,审核并批准审计实施方案;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,并督促整改落实;负责对社会审计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和评价,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。